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第十三、单独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2019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十三、单独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5 05:46:00 解决时间:2019-03-05 08:41

满意答案

第十三、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序号系部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学费标准(元/年)招生计划01粮食工程食品加工技术 36005002食品质量与安全 36005003食品营养与检测 粮食工程技术 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 36005006机电工程数控技术 36005007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36005011汽车营销与服务 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6005013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JAVA工程师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财务会计财务管理 会计电算化方向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 工商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酒店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贸易经济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网络营销 物流管理 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 动漫制作技术 应用外语空中乘务 商务英语 3300100合计3000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05 08:41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技校中专招生

大学招生信息

开设的专业

找不到你想要的学校吗?点击这里,查找你需要的学校!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第十三、单独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第十三、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表序号系部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学费标准(元/年)招生计划01粮食工程食品加工技术 36005002食品质量与安全 36005003食品营养与检测 粮食工程技术 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 36005006机电工程数控技术 36005007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36005011汽车营销与(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符合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
(二)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高职单招。外省户籍考生的详细信息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教育处审查,凡不符合中职跨省招生政策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已经参加考试者其考试成绩无效。(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一)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二)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高职单招。外省户籍考生的详细信息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教育处审查,凡不符合中职跨省招生政策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已(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一)在总计划的范围内,录取时分专业计划根据录取具体情况可做相应调整。(二)招生分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见附表),学制3年。(三)住宿费:600元/年,预收教材费:500元/年(代收费用,多退少补)(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经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分数线为110分
一、经我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分数线为110分。(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咨询申诉联系方式
十三、招生咨询申诉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1号。邮政编码:451191招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371)QQ:申诉电话:(0371)60987003招生网址:http://www..cn/到校路线:1.医学院站乘552路车,到河南工贸学院站下车即到。2.郑州银基、锦荣商贸(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已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二)已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二)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简章(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考试录取原则
(三)录取原则:(1)根据录取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名单公示5日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2)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任意一项为零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3)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为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