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不少于5人,由学科(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应由具有丰富研究生指导经验的学科专家担任。
2、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设置笔试、面试、实验、上机等复试方式,也可将考生的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等作为考察内容。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确定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的标准及对考生业务和综合素质客观评价的量化指标。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后任何人不得改动。
6、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复试结束后小组成员应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名,交复试小组秘书。
7、笔试试卷应由专人密封评卷,由指定专人核分、登分;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汇总;
笔试、面试成绩由学院指定专人汇总。
8、除本院正式教师外,他人不得参与复试评卷及成绩整理等工作。
9、面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妥善保管备查。
答案来源于:2019年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9年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