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复试选拔工作效率,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同时参加第一轮复试。如第一轮复试结束后,仍未完生计划的专业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已完生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
1、调剂基本原则
(1)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4)所有已进入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在所报学科参加复试。如考生有调剂至校内其他专业复试的意愿,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调剂确认后视为该生自愿放弃一志愿考生身份,按调剂考生对待。
(5)调剂考生申请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总成绩顺延通知其他考生。
(6)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不一致的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总成绩顺延通知其他考生。
(7)我校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调剂。所有调剂都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信息无效。
(8)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2、调剂程序:
(1)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和研究生处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研究生处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回复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该生所有调剂、复试、拟录取资格。
(4)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5)研究生处将根据学位点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
答案来源于:2019年湖南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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