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协议书。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市州教育(体)局函告的《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所有录取考生与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市州教育(体)局汇总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7日前寄送达我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薄供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的有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招生对象及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