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报名:7月2日-9月24日,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学院通知复试:学院对推免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细则和复试录取办法。
(三)考生复试:考生按各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3.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4.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四)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申请学院的接收推免生简章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考生要认真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学院发放待录取通知:学院汇总复试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通知考生进行确认。
(六)考生确认同意待录取: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或拒绝待录取。逾期未回应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七)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网站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