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重新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排序,若英语成绩仍相同时,按复试笔试成绩排序。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未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录取。
3.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变更专业。
4.已被我院录取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5.参加我院2018年暑假夏令营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分数线的,985高校学生直接进入录取程序,其他优秀营员必须参加此次硕士复试,若复试成绩合格(综合成绩不低于144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84分,专业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60分)者优先录取。但考生仍需在网上确认复试科目、缴纳复试报名费。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名族骨干计划考生综合成绩不低于144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84分,专业笔试卷面成绩不低于60分者优先录取。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总分240分);
(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总分140分);
(3)专业笔试卷面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4)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体检不合格者。
2019年湖南大学生物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及考生上线情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