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
(2)组织成立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并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录取工作;
(3)确定复试名单;
(4)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做好本单位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阅卷工作;
(6)审核各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核工作;
(8)审议拟录取名单;
(9)公布复试结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019年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学位点工作、纪检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以及1-2名专家组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