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9年3月23日-4月3日进行。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将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考生本人。
2.复试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人数)确定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确保通知到符合本专业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网上公布名单和电话通知)。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见附件)执行,且须符合我校2019年调剂的有关规定。
(3)享受照顾政策考生: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报考专业复试前与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或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人员名单之中,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15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的考生,需提交项目书、合同(协议)书、任职期满考核报告等(同时提供组织部门相关文件)。
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考生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报考专业复试前与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提供:
A.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B.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协议书。
3.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指派专人负责。
资格审查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政策(如报考条件、国家政策等)做好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真假)。资格审查时除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提交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2)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如课程成绩单或发表论文证明及清单等)。
(4)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从事过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提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给学院。
(5)《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考核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6)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还须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学习相关证明。
(7)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4.各学院于复试两天前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含职称)、复试录取安排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汇总表(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调剂>专业、初试各科成绩等)、复试科目统计表等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019年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