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附件3);
(11)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3)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14)报考海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附件4);
(1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
(1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用件。
2019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