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课程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课程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2、2、1、1”。面试时加试术科考试,并提交相应的绘画、演唱、演奏或舞蹈表演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