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组织材料审查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审查考生的申请材料和综合素质,并根据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