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结合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1)分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考生总分相同的,按复试成绩高低,复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复试成绩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分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
(4)所有考生被录取后在所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2019年湖南大学隆平分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及已招推免生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