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绩要求
(1)A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划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2)B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普通本科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浙江划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5分、上海划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且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自治区)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对于江苏省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均为B等级。
(5)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市、自治区),降分幅度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2.专业安排
所有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志愿;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合理安排考生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