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招考考生的报考材料由我校研究生院和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共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研究生院电话通知。
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材料由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由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研科办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