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培养办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审查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④自我评价书;
⑤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其中两份专家推荐书及硕士成绩单,存入录取考生的个人档案;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由学院留存。
⑥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⑦硕士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材料①、②、③、④、⑤交院楼213,其他材料交专业面试组秘书。
2019年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统考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复试硕士课程成绩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