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各院(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交研究生处备案,并提前在本院系网站公示。
2.确定复试名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差额按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并提前将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及时查看学校和各院(系)相关通知和复试方案。
3.资格审查。各院(系)在复试前应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并留存复印件。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及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初试准考证,提交政审表,各类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在校生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应届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已取得毕业证者无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证明。
(3)本科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开具的生成绩单。
(4)专科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专项计划:我校仅接受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该计划考生除应提交以上四点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及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体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5.复试。各院(系)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按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和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工作。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多批次复试。各批次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应相同,各批次复试试题不得相同。
6.复试结果报送。各院(系)应按时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和结果经本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各院(系)上报名单进行汇总后,按照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19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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