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送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学生的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三)保送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375-208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