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面向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规定的“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执行。
2019年黑龙江职业学院扩招专项招生第二阶段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