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果】
我校高职扩招分两个阶段录取。第一阶段录取2019年9月8日前,我校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第二阶段录取2019年9月12日前,若我校尚有剩余计划,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互认成绩入学申请,经我校考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扩招专项考试成绩互认4所高职院校为: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考生待遇】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学校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第一校区)
哈尔滨市双城区迎宾路162号(第二校区)
【咨询电话】
0451-87501262、53180694、87501263、86681637、86674287、87501272、
53180123、86682201
【学校网址】http://www.***.cn/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19年黑龙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未录取且达到*低录取分数线,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其他有剩余计划专业;如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