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自我监督意识,认真履行自我监督义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的监督。
2.考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申诉,学院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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