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447。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群英街。
第八条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本次扩招工作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2019年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