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一、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录取时不设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无男女比例限制。
二、学院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2019年9月12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其他高院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未完成计划专业)提出入学申请,经我院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招生就业处向黑龙江省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2019年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段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