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院名称: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27)。第四条办学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学院路 660
号。
第五条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第六条学制:三年。
第七条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招生范围:2019年面向黑龙江省招生。
第九条组织保障: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扩招中的重要事项,指导全面工作。
第十条学院概况: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是一所拥有60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食品工程、制药工程、经济管理、护理、师范教育、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六个分院,开设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制药技术、会计、护理、学前教育等37个专业。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次报名考试设6个专业。
序号 |
扩招专业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1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三年 |
免费 |
2 |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
三年 |
免费 |
3 |
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三年 |
免费 |
4 |
电子商务 |
三年 |
免费 |
5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免费 |
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免费 |
注:招生计划数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实际批复为准。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 具有我省户籍,于2019 年正式退役的军人。
4. 因参加2019 年各地市防汛、救灾等工作,错过全省高职扩招第一次报名考试的退役军人,经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县(市、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可以报名。
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办备案。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指导与监督下开展,由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性、专业学习适应性、心理素质等方面,每人限时6 分钟,成
绩满分为300分。
第十四条计划分配原则:按照计划总额不突破省教育厅核定数量基础上,分配专业计划。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以考生面试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成绩互认: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是我院成绩互认的院校。凡在第一阶段报考以上四所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于2019
年12月27日前可以向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提出互认成绩的入学申请,经我院考核(审核)通过后,由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考生待遇: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扩招专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扩招专项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
第十九条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
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测)试费等。
第二十条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学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学院路660号邮编:150025
招生咨询电话:0451-88127996、88127997、88127995、88127993
纪检申诉电话:0451-88127107招生传真电话:0451-88127837
学院查询网址:http://www.***
第二十二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将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当年扩招专项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9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次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