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确保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特制定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
南岗校区(校本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阿城校区(校本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路43号
江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利民西八大街
北安校区:黑龙江省北安市北岗区黄山街
第五条 学校概况: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立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有着7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面积6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053万元,图书馆藏书63万余册。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完善。校内实训基地18个,省内外实习基地100余个,有全日制在校生12178人,平均就业率96%。2013年以来学校成功地与澳大利亚西悉尼TAEE学院、澳大利亚天主教大学、南澳大学、韩国光州大学、台湾弘光科技大学展开合作,目前已有150余人出国留学就业,让学生实现海外深造、就业梦想。学校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并列为全省“十佳和谐校园”之首,2017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获得“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是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黑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第六条招生计划: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2000人。
第七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若报考考生总人数少于我校计划,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报考考生人数多于我校计划,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面试”方式,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对于参加2019年高考考生及2019年对口升学考生,根据学生成绩及我校报考情况划定免试录取线。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采取“职业技能+面试”方式,职业技能由我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以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八条对报考我校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于报考资格存在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第九条已录取的考生,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缴费,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参加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019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