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制订《黑龙江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教育部网站、校内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校推免生工作会议,布置并启动黑龙江大学推免生工作。
(三)各相关单位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如有专项计划推免生,则由对应的部门负责各专项计划推名生的推荐工作。各学院(部门)须将推免工作小组名单上报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各学院(部门)的推免工作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实施细则》,并要召开本学院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会议,传达文件精神。
(五)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各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测评工作,进行量化排名并公示。
(六)各专项计划由各相应部门依据《实施细则》及推荐名额,坚持择优选拔、兼顾学科平衡,确定初选名单。
(七)各单位将专项计划推免生初选名单、测评排名表、《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审核。
(八)各学院根据推荐名额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九)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普通推免生初选名单。
(十)学院将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十一)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工作总结、测评排名表、普通推免生初选名单、《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十二)研究生院汇总普通推免生初选名单,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十三)学校审核确定普通推免生推荐名单、各专项计划推荐名单,并在校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提交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十四)由研究生院组织推免生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十一)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工作总结、测评排名表、普通推免生初选名单、《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十二)研究生院汇总普通推免生初选名单,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十三)学校审核确定普通推免生推荐名单、各专项计划推荐名单,并在校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提交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十四)由研究生院组织推免生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2019年黑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黑龙江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