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提前在学校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2)各招生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组织本学院各学科复试的命题、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4)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019年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招生学院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或主管院长担任组长,并按硕士招生学科(或一级学科)设置各专业复试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