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生占用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原则上,每名导师每年以“申请考核制”招录的博士生数不超过1人。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在编在岗专职教师或科研人员报考,报名登记表中单位审核栏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章;人事档案在地方人才中心保管的还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报名费150元。报名费交纳后一律不予退还。
4.本办法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2019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