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各类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各类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的学生。严格评审程序,认真履行“公示制度”,严肃纪律,不讲私情,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吃拿卡要、收受钱物,严禁徇私情和打击报复,对违反规定者,学校将严肃查处。
(二)各学院要切实把工作做细,特别注意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按上级和学校要求上报,因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各学院负责。
(三)各学院制订的综合素质评定细则,要符合学校总体要求,并提前告知全体学生,在评审前报学工部审查备案。
(四)各学院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成杰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按规定格式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励志奖学金、省优贫奖学金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按规定格式于10月28日前报送;其他各类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按规定格式于10月31日前报送。11月11日-15日期间,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名单将在学校范围内集中公示。
(五)评审过程全面接受监督。意见邮箱:hjyxsgzb@***和投诉电话:0898-65733697、0898-65733717。
海口经济学院
2019年9月29日
附件:1:2019年各类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xls
2:2019年各类助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xls
3:2019年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基本条件.xls
4:学院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序公示.xls
5:学院2018-2019学年度学生学习成绩及排序公示.xls 、
6:学院2019年学生困难等级认定情况公示.xls
2019年海口经济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