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合同书》(一式四份)。本校教职工、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所有合同入学报到当天交所在学院集中审核,经我校签署后由学院统一发还博士生本人(转交定向单位)。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博士录取通知书第一批发放名单.pdf
2019年河海大学发放博士研究生签订合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