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凭考试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持研究生证,境外学位获得者须持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2)报考材料不全者,请将补充材料于考试前或期间送至闻天馆625室,或复试时交至相关学院,以免影响复试、录取。
附件:1.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2.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摘要)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1.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doc2.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doc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doc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摘要).doc
2019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特别提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