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入学总成绩及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2.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考生、直博生、申请-审核制考生)。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每名导师年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原则上定向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人数的10%。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不占导师招生计划。
4.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建议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审查。
2019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