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将在学校招委会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招生办)组织实施,监察处负责监督。面试过程以专业分组进行,每组设考官3人,其中主考官1人,另设主考室(2间,每组1间)、候考室。
主考室:1名监察人员担任监督员,对面试全程给予监督。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工作人员席、考生席。工作人员1人。
候考室:工作人员1人;引导员1人。
2019年合肥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免试生面试方案面试内容(笔试+口试)及评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