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
1)我校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我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布的考试标准和办法,在学校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
2)录取原则:
①学前教育专业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220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250分;
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理论课不得低于140分;
③技能测试必须合格,技能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学前教育专业:语言类演讲儿童故事不得低于35分、语言类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不得低于70分、音乐类不得低于70分、舞蹈类不得低于70分和美术类不得低于70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技能测试不得低于175分;
④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各科均需达到以上合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的总分(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考生的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技能测试。
3)录取体制:实行“招办负责、监察处全程监督”。
学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会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于2019年4月19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录取通知书发放和新生报到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8月初与普本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2019年合肥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录取原则技能测试必须合格,技能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