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和要求。在省教育厅领导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由我院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录取时按相同类别的考生(职业技术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我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考生到现场进行确认。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http://www.***/zs/)公布。
2019年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专业及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