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制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指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分管校领导
成员:研究生处、办公室、纪委监察室主要负责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传媒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具体的综合面试方案、内容、程序和评分标准等,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后,组织本学院的面试和录取工作。
答案来源于:2019年合肥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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