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国家要求在本学校网站上公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提前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各培养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的一志愿等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2.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答案来源于:2019年合肥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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