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务处公布《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推荐通知》);各单位根据《推荐通知》和《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合工大教务函〔2017〕14号,附件一,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保持政策延续性,沿用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选拔的具体工作方案,由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同时做好推免生的宣传及组织工作。
2.根据《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二,以下简称《资格申请表》)。
3.各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4.各单位推免小组根据《推荐通知》、《暂行办法》及学院现行的推荐办法和排序规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据本单位名额的1.1倍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名额范围内的人选按专业排序,无需按学院排序;超出名额范围的替补人选需按学院排序),在单位内进行公示。选拔过程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推免GPA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则上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5.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报送教务处;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免生名单上传至推免系统,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完成注册,推荐阶段结束。
7.接收阶段开始,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进行报考、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
8.推免生在推免系统完成注册报考相关工作后,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9.宣城校区所有专业推免生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负责,具体推荐办法和排序规则要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继续沿用宣城校区2018年各专业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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