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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2019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8 07:42:00 解决时间:2018-11-01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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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全面领导“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所负责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

3.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

4.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01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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