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全学习)博士研究生。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
(2)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5%的学科;
(3)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
(4)国外高水平大学(须已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认证报告)。
3.申请者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6)在国外获得学位。
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SCI学术论文(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考生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CSSCI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两名);
(3)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学院专家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5.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