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范围
全体专职、兼职在岗博导。
2.审核条件
(1)依据党发〔2018〕50号教师退休年龄规定,国家级人才的年龄不超过61周岁(195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二级教授的年龄不超过59周岁(195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博导的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暂不受年龄限制。
(2)基本业务条件应符合上述152号文件要求。
(3)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欠缴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的博导,暂停招生。
3.审核程序
(1)申请者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确认审批简表》(附件7),提交申报学科所属学位分会审核。符合政发〔2013〕152号文件免审条件的在岗博导(名单见附件8)且足额缴纳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的,学位分会可将其直接列入《博士生导师招生确认审核汇总表》(附件9)和《兼职博士生导师延聘人员汇总表》(附件10),并备注说明。
(2)各学位分会应对照博导招生条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及条件符合程度,公示审核结果,并形成审核汇总表,提交学位办。
(3)学位办组织博导招生资格复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定。通过者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列入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兼职博导由各学位分会依据本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和导师审核办法,严格管理,确定是否延聘。
4.报送材料
(1)招生申请者,需按照学科统一管理原则,向申请招生学科专业所属的学位分会,提交“招生确认审批简表”,由学位分会审核通过后,一式1份报学位办。
(2)各学位分会将一式1份《博士生导师招生确认审核汇总表》和《兼职博士生导师延聘人员汇总表》(附件9和10,含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报学位办。
2019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导增选及在岗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报送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