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选范围
专职博导、兼职博导。
2.增选条件
(1)符合《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3〕152号)(附件1)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师退休规定》(合工大党发〔2018〕50号)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受理其博导资格申请。
(2)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博士学位且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的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兼职博导申请者,原则上来自于我校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单位(例如,中国电科院、地科院)。两院院士可不受指标限制。
(4)2018年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排序第一者)和工程博士授权领域的骨干教师,均视为符合相应学位授权点的博导增选业务条件,由学位分会推荐报送(占用学科推荐限额数)。
(5)博导增选仍按一级学科限额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6)工程博士导师申请者仅限于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2个领域,可不受指标限制;申请者除满足上述15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应承担工程领域≥80万元的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或单项到校研究经费≥100万元的企业委托项目。
3.增选程序
(1)专、兼职博导申请者,须分别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和《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并向申报学科所属分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分会依照条件,进行审核、评议、投票表决(可参考附件5)与汇总推荐;
(3)获得分会推荐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者和经过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申请者,获得博导资格;兼职博导实行聘期制。
4.报送材料
(1)博导申请者需向学位分会提交“博导资格申请表”、近3年的获奖成果、科研项目、授权发明专利、论文和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请注明3篇代表作)。
(2)各分会将通过审核、排序推荐的纸质与电子申报材料各1份(附件3和4),以及一式1份《申请博导资格分会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6,含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学位办。
2019年合肥工业大学博导增选及在岗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报送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