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按照专业优先原则,依据公布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服从进行调剂,若未填报志愿服从,在征求考生意见的基础上录取到缺额专业或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顺序,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