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3)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