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 提交至少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份必须是由所报考的博 士生导师填写的专家推荐书)。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