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60分,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照项目需求择优录取。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如果一志愿没有完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