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
2、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市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联系电话:0451-86210196)
注:户口、居民身份证姓名要准确一致(定向就业博士生不转户口)。
注:户口、居民身份证姓名要准确一致(定向就业博士生不转户口)。
4、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的组织关系注明转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
5、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0张(办理住宿卡、医疗证、学籍卡等用途)。
6、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各位同学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人事档案关系,我校不再另行发放调档函。请将人事档案转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者学生报到时随身带至各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须有工资关系及解约合同(定向就业博士生一律不转人事及工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