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中的任意一项低于达标分数线者、MBA、MPA联考考生加试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6、非本校应届国防生的其他高校或军事院校的考生不得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四)录取类别的确定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单独考试、MBA和MPA等其他在职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见附件4),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院系收齐后统一到研招办办理。
(六)申请保留资格者,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5)。
2019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阶段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