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应对博士生招生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要强化学校党委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加强对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等各工作环节监管。各学院的院长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实行回避制度。
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招生的相关工作。
(三)信息公开
博士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有据可查
材料审核、初试、复试过程及成绩和结果等,应均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2019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综合考核(总分10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