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教育院负责推免生工作总协调、方案制定、报名系统操作等,协助各学院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三)各专业导师组配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