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浙江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对上海、浙江考生的选考科目不做限制,考生可填报我校在其生源所在省份公布的相关专业。
二、招生方式
学校招生以按大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按大类招生
2019年法学类、法学类(卓越人才实验班)、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以大类进行招生。其中法学类、法学类(卓越人才实验班)大一阶段进入文伯书院进行通识培养,其他专业大类在其所在学院进行大类培养。大类招生专业在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
2.按专业招生
知识产权(卓越人才实验班)、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学(数量金融)、会计学、工商管理、英语(涉外法商)、日语(涉外法商)、翻译(涉外法商)、德语(涉外法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信安全)以及在部分省份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等仍按照专业进行招生。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019年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其他须知类似问题答案